项目名称 |
杉木大径材培育示范点建设(木材择伐) |
项目地址 |
海龙坑工区003-04-040(1)小班 |
项目编号 |
TCZJCG(2025)077 |
报(竞)价方式 |
1、采取一次竞价竞买方式,竞价人在 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按整数单价***元/m3)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确定为受让方。 2、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竞价人(含3家,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 |
项目内容、概况 |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龙坑工区003-04-040(1)小班,面积51亩,办证采伐蓄积量101m3,出材量61m3。 2、最高控制价:木材采伐280元/m3 3、结算:按实际采伐出材量为准。 4、采伐要求: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位置、界线、树种、数量、采伐期限等要求严格施工;作业内容包括标号、伐木、打枝、造材、集材至林区道路;采伐木按林场标记木采伐,并服从转出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伐木要求用弯把锯或油锯采伐,伐根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要求做到根据转出方要求合理造材、截弯取直、锯口垂直平整,长度不允许有负公差,后备长度不得超过3厘米。 5、采伐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日内完成。 6、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
标的简介 |
标的名称:杉木大径材培育示范点建设(木材择伐) 最高控制价:280元/m3 特别告知:按整数单价***元/m3进行报价。 |
竞价人资格条件 |
1、意向竞价人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价人使用的名字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买、成交、发票等过程)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 (注: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竞价人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转出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报名方式 |
1、有意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08:00至2025年06月16日17:00(工作时间)前到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王18150529111)。逾期将不予受理。 2、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 |
查勘现场 |
不组织 |
竞价时间 |
2025年0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
竞价地址 |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意向竞价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应于2025年06月17日17: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省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 账号:1355 1301 0400 0041 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梅山支行 注: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16663801 |
其他须知 |
1、开标时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出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凭据。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出方联系。 2、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3、价款交纳时间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伍仟元直接转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签订前缴交足额履约保证金到上述林场指定银行账户。 4、受让方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出方签订合同。 5、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林场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转出方 |
福建省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 |
代理机构 |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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