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0718(周五)福建省安溪半林国有林场木材生产作业项目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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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7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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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 ■竞价时间: 2025年7月18日10:00-10:3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同时满足3家以上(含3家)投标方报名(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3家以上(含3家)投标方出价且资格后审符合要求(需符合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若标的不满足以上条件,则该标的按未成交处理,并根据招标方要求重新组织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为了确保作业质量,设置最低保留报价,竞价结束后,公布最低保留报价。报价开始后,投标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报价,报价低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方确定为中标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的,则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方须进行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须低于第一次最低有效报价,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方确定为中标方。 ■竞价阶梯:1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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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面积、树种、数量、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招标方提供,标的生产作业面积、数量、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投标方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投标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作业标的,对作业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投标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投标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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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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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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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原则上使用原有集材道,尽量不开设新的集材道。如须开设新的集材道,必须征得我场管理人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2、生产作业伐区生产任务结束后,原道路如有破坏必须恢复,保证后期车辆畅通。 3、交易清单二伐区中的松木为保留木不得采伐。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交易清单一、附件2交易清单二、附件3生产作业承包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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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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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方资格条件 |
投标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必须具有木材生产资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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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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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竞价活动的投标方(个人或单位)须阅读并确认以下内容: 1、关联关系:个人承诺未委托他人或关联方参与同一标的竞价,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单位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监事及高管(含财务负责人)与其他报名客户无关联关系,且未通过关联方进行违规操作。 2、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伪造或虚假内容,并符合竞价公告的资格要求。 3、违约责任:如违反承诺,将自动丧失竞价资格或导致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参与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须知全部内容,本承诺无须签字确认,一旦竞买,即表示对竞买交易程序等认同。后续如因违反承诺引发任何纠纷或责任,均由承诺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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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1. 有意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8:00至2025年7月17日17:00(工作时间)到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王18150529111)。逾期将不予受理。2、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3.投标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经审核,符合招标方资格条件的投标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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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现场 |
地 点 |
福建省安溪半林国有林场郑坑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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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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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 13959938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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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伍万元。交易保证金应于2025年7月17日17: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省安溪半林国有林场 账号:13560501040003195 开户行:农业银行安溪虎邱支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福建省安溪半林国有林场木材生产作业项目竞买交易项目; 1. 交易成交,中标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招标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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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公示期满的1个工作日内中标方以微信、系统推送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中标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招标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 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一、二及合同范本。中标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一、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标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招标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中标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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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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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投标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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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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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清单一 2. 交易清单二 3. 木材生产作业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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